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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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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县八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

 

检察工作报告(讨论稿)

——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维强

2015年2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五个彭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平安彭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参与平安彭阳建设的各项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件6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14.8%,经审查,批准逮捕29件5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11.5%,人数上升15.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件10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8.6%;提起公诉案件64件9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23%,人数上升32.4%。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严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和时限,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有力的震慑了犯罪。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4件9人;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起诉3人;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不批捕或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日、预约接访、下访巡访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144人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线索5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155800元;2名举报职务犯罪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15人,立案人数为建院30年以来最多,人均立案数列全区检察机关第一名,所立案件中大案13人,占立案人数的86.7%,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诉讼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6万余元。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黄河预防”工程向纵深发展,继续开展“检扶共建、检移共建”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督促收回拖欠资金130余万元,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挪用“村民互助资金”案件2件2人;对县农牧局实施设施农业项目全程跟踪预防,促进资金规范使用;继续开展民政资金使用专项预防工作,对县民政局实施危房危窑改造等项目进行动态跟踪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3场次;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落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3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0次,前移预防关口,促进工程项目领域廉政建设。在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排除非法证据14份,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8份,有力促进了规范执法。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诉讼活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抗诉案件抗前会商等制度,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1人,上级法院予以采纳并作出改判;针对刑事自诉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盲区,联合县法院制定《关于办理刑事自诉案件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办法》,探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监督案件5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次,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监督县法院执行案件50件,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7件,走访50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看守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久押不决专项检察,有效杜绝了超期羁押;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对判处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102名罪犯进行回访考察,对1名不符合条件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建议收监;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对重点罪犯建档监督管理率达100%,无脱管、漏管问题发生,保证刑罚正确执行;针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与不当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7 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并监督整改落实。特别是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工作的视察和评议,有力促进了这项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11个行政执法单位接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录入的29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同步审查。联合县法制办对45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12个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阅各单位行政执法台账,共抽查案件卷宗240册、纠正违法活动4次。市政协在视察“两法衔接”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四、不断加强工作创新,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探索规范案件管理机制。规范案件审查受理机制,严防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共审查受理各类案件118;规范法律文书监管机制,对业务科室制作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监管,确保不出漏错,共审查各类法律文书209规范涉案款物管理机制,实现对涉案物品的有效管理,共受理移送涉案物品111,涉案款项790余万元;规范办案流程监控预警机制,有效防止程序违法、办案超期等情况的发生,口头监控预警26次;规范律师接待机制,探索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律师接待平台和律师阅卷预约服务平台三个平台,确保律师行使权利,受理律师阅卷4人(次)规范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监督案件承办人118件案件进行风险评估。

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为客观、全面、深入地查找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案件评查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官、公安民警、检察联络员和部分发案单位代表评查案件,听取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共评查案件86件;针对年度所办案件,以不批捕、不起诉、自侦等案件为评查重点,采取“一案一监督、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奖惩、一案一归档”办法,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通过多视觉地审视案件质量,既发现了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又达到了公开案件办理的目的。

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结合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制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奖惩办法》。每季度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将执法办案情况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制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违法、错案责任倒查制度》,成立办案责任倒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倒查的范围,确定执法违法行为和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制定《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不规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情况给予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搭建服务群众工作新平台。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与检察人员进行网上互动交流,我院先后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了检察微博,以动态发布和微直播的形式,发布彭阳检察工作动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廉政格言、预防知识等内容。共发表微博1000余条,粉丝数12500余人,处置微博涉检舆情4件,充分发挥了网络媒体的正面效应,传递了检察正能量。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筑牢自身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通过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及本院干警的意见,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县委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确定了“法律监督力度不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需要加强、机关管理不够大胆”等14项整改事项,全部进行了整改销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腾退办公用房82.5平方米,“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7%。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将执行“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等各项制度列入督查事项,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新建和修订制度17项。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展日常工作巡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工作巡查24次,对因违反工作纪律、执法不规范的干警兑现惩处措施,严肃了工作纪律,促进了执法作风的转变。组织专项检查,组织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安全、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及自侦、公诉、批捕部门的重点案件开展专项督查4次,确保办案安全和司法行为规范。规范干警言行,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内容制定桌牌、张贴于办公室等醒目位置,并上传至检察内网,时刻提醒干警规范言行,防止执法不文明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全面推进队伍素能提升。提升“党建带队建”检察品牌创建工作水平对党员干警采取“一式两定三学”(“菜单式”学习方式,定学习计划、定学习目标,重点内容集中学、规定内容自己学、实践内容调研学)的学习模式,制定中心组和干警年度学习计划,完善“三会一课”、“党员三制”等党建工作机制,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反腐倡廉、诉讼监督、检务保障三个功能党小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达到了凝心聚力的目的。推行“1+N”岗位管理模式,在培养需要和兼顾个人选择的基础上,为32名干警设立辅助工作岗位,促进干警多岗位成长锻炼,“1+N”岗位管理模式的推行,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公诉案件办理和驻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缓解了案多人少和苦乐不均的矛盾。出台青年干警参与窗口接访工作制度,为深入推进服务型窗口建设,培养和锻炼青年干警参与接访、处理涉检事务能力,安排18名40岁以下干警每人参与控申窗口接访一周,该创新措施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团建工作成效显著,针对青年干警较多的队伍特点,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开展学雷锋、文体联谊等主题团日活动和参与控申接访、案件办理等多岗位锻炼等形式,激发年轻干警活力,我院团支部也先后被评为全市和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结合深入开展“三同六送六帮”活动和城乡结对、扶贫帮困等社会活动,主要负责人多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检察工作“接地气”、“找水源”,并为驻点村农户提供帮扶资金和实物4万余元。优化人员结构,提请任命了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和4名检察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了3名副科长,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

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作为履行法律职责、提高执法公信力、改进检察工作的重点来抓。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先后检查和审议了刑罚执行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2次;邀请部分在彭区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和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检察工作寻计问策。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推行检察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制定了《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公开发布相关检察文书的实施意见》,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大力推进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自2014年9月份运行以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3条,重要案件信息2条,检察环节终结性法律文书10份提升检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大厅、郑河街社区和民生检察窗口设立“中国检察数字视频终端”,利用网络将检务公开内容进行滚动播出,接受公众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其他政法部门、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和发案单位代表以及普通民众代表,采取参观办案区、评查案件、观摩信访接待、座谈交流、赠送预防职务犯罪书刊等形式,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4年彭阳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院控告申诉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驻看守所检察室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规范化达标验收、涉密信息网络分级保护工作通过自治区国家保密局测评验收、1名干警荣获“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和“全县道德模范”。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4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彭阳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全县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化解社会矛盾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依法治国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当前反腐倡廉的整体形势还不相适应,预防的形式过于单一,力度偏小。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规范执法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为彭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做到1126”,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突出公正司法这一主题,找准建设过硬队伍和提升执法公信力两个抓手,着力做好窗口建设、品牌建设、规范执法、检务公开、文化建设、检察改革六项重点工作。

一要突出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务求新成效。紧紧围绕法治彭阳建设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推进依法治县,依法保障国家投资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更加注重民生保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防范经济风险,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要突出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务求新作为。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机关介入行政监管领域重大违法事件同步调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公益诉讼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要突出在惩治预防腐败方面务求新发展。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国家投资和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及就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办案,扎实开展专项预防、行业预防、系统预防、个案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继续推进“黄河预防工程”向纵深开展。

四要突出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务求新进步积极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认真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管好用好彭阳检察微博、微信和搜狐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发布检察声音;坚持代表委员律师参与案件评查和“检察开放日”等机制,细化检务公开流程,完善“中国检察数字视频终端”建设和运行,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五要突出在提升队伍素能方面务求新突破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扎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根治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顽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扎实开展检察职业教育培训,下大气力提高检察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配合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检察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认真落实基层院建设规划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彭阳检察工作整体发展。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彭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人代会的决议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实苦干,努力为建设“五个彭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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